中新网2月3日电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近日发布通知,于2011年7月16日至21日在包头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
本届中学生运动会由包头市人民政府承办,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协办。运动会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共9个比赛项目,同时举办科学论文报告会等活动。
同时发布的竞赛规程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须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发生。
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将设“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将在赛前组织并抽调部分参赛运动员进行文化考试。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不得参赛。考试内容为外语、数学。
根据规程,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同时在其所属代表团总分中按照冒名顶替运动员人数每人扣除20分,并追究运动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卫艺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全国。
有关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办法由教育部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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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教体艺函[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包头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11年7月16日至21日在包头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
本届中学生运动会由包头市人民政府承办,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协办。运动会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共9个比赛项目,同时举办科学论文报告会等活动。
希望各地教育、体育、共青团等部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育人为宗旨,突出学校特点,做好参加中学生运动会的组队、集训和科学论文报告会的论文撰写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本届中学生运动会办好。
有关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办法由教育部另文通知。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二、承办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四、运动会日期、地点
2011年 7月 16 日至21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六、比赛分组及设项
(一)分组:甲组、乙组
(二)项目:
1.甲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共九项。
2.乙组:游泳、乒乓球两项。
七、竞赛项目
(一)田径
1.男子组(共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1.0米、栏间距8.9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七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跳远、铁饼、1500米)。
2.女子组(共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跳高、铅球、跳远、800米)。
(二)游泳
甲组:男子、女子组各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